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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出版总署

“2005年全国CIP工作会议”纪要

 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》,10月22日至24日,“2005年全国CIP工作会议”在江西井冈山召开。
  此次会议由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主办,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协办。全国各省(区)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图书处主管领导以及部分中央在京出版社负责CIP工作的同志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曹宏遂、图书出版管理司综合处处长孔德龙、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曾绍阳、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周榕芳出席会议并讲话,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主任艾立民作2005年CIP工作报告。
  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: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推进出版业信息化建设为目标,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的通知》,研究讨论信息中心制定的关于该《通知》的具体实施意见,以切实加强和改善CIP工作的管理,全面提高CIP数据的质量,更好地服务于出版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。

总署要求出版社进一步加强图书在版编目工作

    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,我国图书在版编目(CIP)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目前全国大多数出版社已将申报CIP数据纳入图书出版的工作流程。但少数出版社仍对CIP工作重视不够、抓得不力,致使不报、漏报CIP数据,自制、仿制伪CIP数据等违规行为多次出现。
  为贯彻2005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精神,进一步推动我国CIP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,加强对CIP工作的管理,实现对图书市场的有效监管,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通知,决定自2005年起,将各出版单位申报CIP数据的情况纳入图书年检的检查范围。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、切实加强对CIP工作的管理,督促所属出版单位在出书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CIP数据。
 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作为CIP数据的惟一制作单位,负责CIP数据的制作,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制作。同时,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还承担每次图书年检前向新闻出版总署上报CIP申报情况的统计分析的工作职责,作为图书年检的重要参考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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